內地放寬經營性物業貸款管理 可用於房企還債

經濟脈搏

發布時間: 2024/01/24 21:10

最後更新: 2024/01/25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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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放寬經營性物業貸款管理。

人民銀行等引發通知,要求做好經營性物業貸款管理,一視同仁滿足房企合理融資需求。

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做好經營性物業貸款管理的通知》,《通知》細化了商業銀行經營性物業貸款業務管理口徑、期限、額度、用途等要求,明確2024年底前,對規範經營、發展前景良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全國性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基礎上,除發放經營性物業貸款用於與物業本身相關的經營性資金需求、置換建設購置物業形成的貸款和股東借款等外,還可發放經營性物業貸款用於償還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集團控股公司(含並表子公司)存量房地產領域的相關貸款和公開市場債券。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將指導商業銀行抓緊落實《通知》要求,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性物業貸款業務,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提到,商業銀行要根據承貸物業經營狀況、評估價值,以及借款人及其集團公司的償債能力、信用狀況、擔保方式等因素,合理確定經營性物業貸款額度。經營性物業貸款額度原則上不得超過承貸物業評估價值的70%。

商業銀行應結合承貸物業經營情況等因素,按照市場化原則,與借款人協商確定貸款利率及還本付息方式。經營性物業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最長不得超過15年,且貸款到期日應早於承貸物業產權證到期日至少5年。

今日稍早,人行行長潘功勝在國新辦記者會預告,將發佈文件,完善經營性物業貸款政策,支持房地產企業發展,擴大資金使用範圍,改善房企流動性狀況。

責任編輯:袁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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